國足應全力反腐不走老路
2010年甫開始,中國足球界就颳起超級風暴。1月22日,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崔大林宣布,免去南勇和楊一民體育總局足球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的職務,並稱二人已協助公安部門調查商業賄賂、操縱足球比賽和賭球案件。這一輪針對球壇的肅貪、反賭、掃黑、打假行動,引起廣泛注目的同時,也再次令人想到一個問題:中國足球今後應走哪一條路?
貪腐吞噬中國足球
自從2002年首次加入世界杯大家庭後,國足便每下愈況,無緣2006和2010兩屆世界杯、亞洲國家杯一再失利等等,予人「大躍退」的印象。國足究竟出了甚麼問題?貪腐是癥結所在。由腐敗衍生出來的賭球、黑哨、假球、球場內外暴力等問題,大大阻礙了中國足運的正常發展。當然,這類問題,在意大利、德國、法國等足球強國皆有。然而,傳統足球強國根基深厚,個別的腐敗事件不足以動搖其競技水平,2006年意甲爆出造假大醜聞,班霸尤文圖斯(一譯「祖雲達斯」)被罰到乙組作賽,而意大利國家隊卻在是年高舉世界杯,即為顯例。中國的足球仍在襁褓階段,根本無力抵禦貪腐的蠶食和鯨吞,成績持續不振,自是必然。
舉國體制不合足運
除了貪腐外,現行的足球體制也受到質疑。京奧奏凱後,有人提出參照奧運金牌的成功模式,用舉國體制來發展足運。這種「愛之深」的提法,固然用心良苦,但忽略了足球與奧運的分別,斷不可行。
奧運屬大型綜合性運動會,由多個細項運動組成,較易通過國家的強力介入、嚴密組織、封閉訓練等,在各個細項中奪取佳績。前蘇聯體育的舉國體制最為成功,為東歐、中國所師法,前東德和現時的中國能成為奧運金牌大戶,舉國體制關係至大。不過,隨着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體育也日漸走向多元化,師承自前蘇聯的舉國體制也正在逐漸改變。另外,舉國體制也非唯一的成功之道。美國是傳統奧運強國,但主要是由民間培訓人才,並通過商業贊助、營運等方式來發展體育,政府的主要任務是制定有利體育發展的政策,不會如前蘇聯般強力介入體育事務。美國的成功,證明舉國體制的模式不是絕對的。
舉國體制有其優點,但也有不可克服的缺點。舉國體制有利於在綜合性運動會上摘金,一旦離開了這個舞台,就難有用武之地。很多體育比賽,都不以奧運金牌為世界之巔,例如網球的最高榮譽是各項大滿貫賽事冠軍、籃球是NBA總冠軍、拳擊是三大拳會的金腰帶,在這些頂級比賽中,就很難找到舉國體制的影子。
在足球世界,世界杯和歐洲國家杯冠軍是最大的榮譽。看看戰後(1945)至蘇聯瓦解(1991)期間這兩大賽事的歷屆王者,就可發現舉國體制在足運上的不可取:世界杯冠軍分別是烏拉圭(1950)、西德(1954)、巴西(1958)、巴西(1962)、英格蘭(1966)、巴西(1970)、西德(1974)、阿根廷(1978)、意大利(1982)、阿根廷(1986)、西德(1990);歐洲國家杯冠軍分別是蘇聯(1960)、西班牙(1964)、意大利(1968)、西德(1972)、捷克斯洛伐克(1976)、西德(1980)、法國(1984)、荷蘭(1988)。
從1945至1991年的歷屆冠軍名單可見,8屆歐洲國家杯中,除了蘇聯和捷克斯洛伐克各得一次桂冠外,其餘冠軍皆為西歐國家,而在11屆世界杯中君臨天下的,只有西歐和南美國家,皆非奧運金牌大戶。德國在1990年10月統一前,西德雖然不是奧運一等強國,卻是三屆世界杯和兩屆歐洲國家杯冠軍;東德在奧運與美蘇鼎足,足球卻乏善可陳。歷史告訴大家:「蘇聯模式的舉國體制不適合足球運動。」
必須完善體制
其實,中國也不是不明白舉國體制的局限,因此,由1994年起,在足球運動上放棄了舉國體制,實行了西方足球強國的俱樂部聯賽制度,並從各俱樂部挑選合適的球員進入國家隊。這個順應世界潮流的改革很快便見到成效,聯賽的競技水平逐步提升,國足更於2002年歷史性打入世界杯決賽週,如非受貪腐所阻,往後這幾年應有更大的進步。這些都說明,當初的足球改革,縱有諸多不足,整體上還是走對了路。鄰國韓國、日本各自在1983和1993年成立了自己的俱樂部聯賽「K League」及「J League」,兩國也分別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起成為世界杯決賽週的常客,證明這個制度的優勝之處。問題是:如何防止貪腐蠶食本來正確的制度?如何不斷完善本來正確的制度?
總之,關心中國足運的人,必須認清問題所在,不能藥石亂投。持續地堅持反腐敗,不走舉國體制的老路,盡力完善合乎世界潮流的俱樂部和聯賽制度,才是中國足球應走的正路。
(原文載於香港商報2010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