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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社會部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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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Avant-garde!</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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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陳健民「不安世代與威瑪文化」</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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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8 Sep 2010 19:21:24 +0000</pubDate>
		<dc:creator>凱域</dc:creator>
				<category><![CDATA[生活隨想]]></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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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日前，中大的陳健民教授在明報撰文，當中引用德國威瑪共和的失敗和納粹黨的冒起的來告誡年青人，說如果年青浮躁不安的民氣走上民粹主義或基要主義的道路，就可能漸漸迷失方向，甚至成為反理性和摧毀民主的力量。本人認為陳教授引用威瑪共和的教訓來討論香港青年的狀況，並不合適。</p>
<p>香港缺乏民粹主義的土壤</p>
<p>沒錯，虛無、疏離、不安、浮躁等氣氛的確有可能使青年走向民粹主義的道路，但這種氣氛的出現，是需要相應的土壤的，並不是激進派和幾個思想導師或學者可以單獨煽動起來的。以香港目前的情況來說，雖然貧富懸殊嚴重，民主化進度緩慢，但正如陳教授所言，香港「貪污不嚴重」，而且「沒有重大違反人權事件」，「面對的混亂和不安與威瑪時期德國不能同日而語」，所以香港仍然缺乏足夠產生民粹主義的土壤。這點從德國納粹黨冒起的歷程中，也可以得到印證。納粹黨於1920年成立，當時德國剛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戰敗，經濟陷入困境，失業率和通脹高企，政局動盪，納粹黨乘時而起，並在1923年發動「啤酒館起義」，企圖推翻威瑪共和。但在1923至1929年，由施特雷澤曼(先後出任總理和外長)主政的德國不但在經濟上重拾正軌，在外交上亦取得重大突破，不但加入國際聯盟，而且更成功迫使法國從魯爾河區撤兵和取得美國貸款。由於情況改善，納粹黨的發展機乎停滯不前，在1928年的國會大選中，只能取得491席中的12席。但其後形勢突然急轉直下，施特雷澤曼在1929年突然中風去世，加上美國大蕭條的影響，德國重入混亂狀態，而納粹黨亦得而重獲其發展的社會土壤，最終在1933年奪得政權。可見，最重要的還是大環境的變化，而不是激進派或青年自身。</p>
<p>不應針對青年人</p>
<p>陳文集中討論青年人，卻忽略問題往往是跨越不同年齡層的，而且更可能與年齡無關。文章提到威瑪時期德國青年因為浮躁不安而走上納粹的道路，它忽略了納粹的支持者其實並不只集中在青年人，還包括不同年齡、地區和階級的人。根據英國諾丁咸大學近代史教授Dick Geary的分析，納粹黨的確因為形象年輕而較受青年歡迎，但當時並不只有納粹黨受青年垂青，共產黨也很受青年歡迎。而納粹黨最能成功拉攏的，反而是老人、退役士兵和農村基督徒，因為納粹黨能特別針對他們失去退休金等的問題，為他們出頭。回到香港，支持激進者亦不限於年輕人，根據早前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的社會和諧調查，雖然有153萬人支持採用激烈手法，但年輕人並不比其他年齡層激進；而根據浸大香港過渡期研究計劃的調查，較激進的不止包括青年，也包括老人。所以，請不要只針對年青人。</p>
<p>此外，我並不同意陳教授說年輕人在政改一役只站在道德高地而不提任何替代方案。首先，什麼是道德高地?是不是任何看似不可能實現的理想都叫道德高地?我想其實很難有客觀標準，反對政改放案的年輕人只是堅持一些自己認為合理的原則或理想(例如2012雙普選)而已，談不上「只顧站在道德高地」。而說年輕人不提任何替代方案，亦不準確，不少年輕人都有提出替代方案，例如減少功能組別，增加直選議席，只不過它們都超出人大決議範圍而已。總結來說，陳文引用威瑪時期德國的亂象來討論香港年輕人的狀態雖未至於引喻失義，但一定不合適，因為香港的困境遠遠未惡化到威瑪時期那樣，亦正正因為這個原因，現階段根本無雖憂慮年青人會浮躁不安到倒向民粹主義。</p>
<p>延伸閱讀：<br />
陳健民：「不安世代與威瑪文化」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8/1/1/1844622/1.html</p>
<p>Dick Geary, Who voted for the Nazis? http://www.johndclare.net/Weimar6_Geary.ht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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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不容侵犯第四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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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7 Sep 2010 10:57:10 +0000</pubDate>
		<dc:creator>武大郎</dc:creator>
				<category><![CDATA[社會透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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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傳媒和輿論對當權者和政府的監察稱為第四權﹐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外﹐確保政府施政以民為本和社會利益為依歸的權力。</p>
<p>監察政府施政﹐批評政府犯下的誤失﹐乃是要以正視聽﹐讓人民了解犯錯之根源﹐逼使政府汲取教訓﹐避免同樣錯誤再發生﹐也同時刺激市民思維﹐對政府施政帶來更多意見和建議。因此﹐傳媒對當權者和其黨羽施政的監察﹐起了有效的鞭策力﹐能減低政府犯錯的可能性和預防不少政治危機發生。</p>
<p>傳媒和政府一樣﹐應以民為本﹐為人民發聲﹐乃人民喉舌﹐並非當權者的工具。但從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長郝鐵川的演講﹐尤其是當中提到在社會秩序危機時﹐媒體的首要任務是協助政府，其次才是監督政府﹐可見中國政府視傳媒為政府的配套和工具﹐而非人民喉舌﹐否定傳媒監察政府的天職。而且何謂社會秩序危機又沒清楚定義﹐最終只會淪為政府打壓異見和不稱心新聞的籍口﹔並使記者作對政府批評的採訪與報導時﹐加一重無形架鎖及心理障礙。</p>
<p>香港傳媒到四川採訪譚作人審訊新聞﹐差點被誣害藏毒、香港記者到新疆採訪動亂事件被公安毆打、記者採訪鄭州市官員貪污事件﹐被官員反責他是為黨說話﹐還是替百姓說話、《南方都市報》揭發廣州隱瞞放射性原料鈷發生輻射洩漏事故後被打壓、記者齊崇淮揭露山東滕州市委與市政府耗巨資興建豪華辦公樓﹐被山東省滕州法院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以及獄中多次被毆打至骨折和膝蓋嚴重變形﹔多次為內地農民抱不平的紐約時報記者趙岩被判入獄、曾揭發國官員貪腐的記者姜維平因此服刑五年、因報道山西官方虛假政績工程的記者高勤榮被判囚八年等近年發生之種種窺出﹐不論是對待國內或香港傳媒﹐中國政府根本視傳媒監察為無物、害怕言論自由和作人民喉舌的傳媒﹐所以才多次以不同名由來限制言論和新聞自由﹐包括早前借保護兒童之名來剝削這些自由的綠壩事件。所以我們更不可容許國內打壓新聞自由的舉動延伸到香港傳媒上。</p>
<p>可是此風已漸漸蔓延到香港。在八月中公佈的香港電臺《約章》﹐竟不把監察政府列為港臺之職﹐反把宣傳政府列為港臺之責﹐可得悉香港政府也欲把傳媒扭曲成政府喉舌。</p>
<p>傳播學家拉斯維(Lasswell) 指出﹐傳媒有監察政府、提供意見和教育大眾的三大功能。要使功能得以發揮﹐傳媒必須獨立自主﹐不可依附於當權者﹐否則只會成為為當權者服務的傀儡。但郝鐵川和政府所作所為﹐不正企圖把傳媒變為當權者的傀儡嗎？</p>
<p>「君有諫臣﹐父有諫子﹐國有諫民」﹐政府要聽反對意見和鞭策聲音才會進步﹐為了保障施政以民為本﹐我們必須力保我們的第四權、傳媒的獨立性、新聞和編採自由不被任何勢力侵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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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脅無產階級以供養富豪？－－－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大資產階級專政</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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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7 Sep 2010 10:01:34 +0000</pubDate>
		<dc:creator>真雲中龍王</dc:creator>
				<category><![CDATA[社會透視]]></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國共產黨]]></category>
		<category><![CDATA[人民解放軍]]></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會公義]]></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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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span style="font-style: italic"><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em>Marx&#8217;s dictatorship of proletariat is revolutionary government with majority (proletarian) support which wields absolute power to replace the incumbent capitalist economic system and its socio-political supports, i.e. the “dictatorship of the bourgeoisie.』－－－摘自維基百科</em><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Dictatorship_of_the_proletariat"><em>http://en.wikipedia.org/wiki/Dictatorship_of_the_proletariat</em></a></span></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em>馬克思所闡釋的無產階級專政，不殆於自我完善，更廣受無產階級支持，故此仁者無敵，擁有絕對權力，足以取代現時在資本主義經濟體系下，大資產階級在政治特權分子支撐下獲得的專政權力。－－－筆者譯</em></span></p>
<p>中國共產黨在１９４９年，憑社會主義理想，感動大量中國人加入人民解放軍，為了建立無產階級專政的理想國，拋頭顱灑熱血，死而後已，終於，中國共產黨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定性為「人民」（即五星旗上的四粒小黃星），將貪得無厭的地主、富農、反革命份子、壞份子和右派定性為「人民公敵」（即臭名遠播的黑五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秉承無產階級專政的精神，明言「人民民主專政」。這六十一年來發生了甚麼呢？在此不多講了，簡言之：紅黑五類、三反五反、文革、六四、中共走資。在六十一年後的今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竟然出現一個極度政治不正確的現象：地產霸權。</p>
<p>這是政治倫理的問題，這是政治誠信的問題。</p>
<p>當年為了中國共產黨建立政權而犧牲的人，是為了弘揚社會主義，是為了民族大義而鬥地主，但六十一年後，中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卻或默許或勾結大資產階級，屯地居奇，炒高地價樓價租金，妨礙百業發展，怎對得起當年犧牲的先烈？於今看來，他們是否枉死呢？在戰場上死，不是一般的死，可以是被刺刀刺中，痛苦數小時失血而死；可以是中機槍，皮開肉爛發炎數星期而死；可以是中炸彈，頭頸手腳心肝脾肺全部散開，粉身碎骨而死（軍人戰死慘況請參看電影《雷霆救兵》）。為了不讓大資產階級蹂躪工人階級，為了民族大義，人民解放軍先烈戰死了，痛苦地戰死了，拋下家人、愛人、子女戰死了，告別土地民族的一刻，他想著遺愛人間，誰不知，卻被出賣了。</p>
<p>抗衡地產霸權，反對大地主剝削，本來應該是中國共產黨的「核心價值」，怎麼現在要旅居加拿大（土共語曰「投靠帝國主義陣營」）的潘小姐著書？怎麼現在要各「反中亂港」（又係土共語）的香港政黨怒吼？</p>
<p>中國共產黨，你應該做甚麼？</p>
<p>身為坐擁百幾萬解放軍的執政黨，有權有勢，還應該彰顯道德。承前輩陳雲語，「（地產財閥）將人愚弄驅策，使其過勞工作而不給予合理報酬，又以地產炒賣壓榨其所得，也業務壟斷消滅其謀生門路，使其供少數大僱主集團虐待而不懂得抗爭，再收買高官，杜啞傳媒，矇蔽學校，摧折正氣，使全城之人如行尸走肉」，這是「罪惡滔天」。面對大資產階級，中國共產黨應該拿出執政者的氣魄，首先要肅貪倡廉，讓賴昌星與賈慶林之類的涉嫌極大型貪污可以被制裁，然後要制定嚴謹法例，限制大資產階級運用財技剝奪人民勞動成果，更要加強執法，不讓法律流於陳列。</p>
<p>中國共產黨往往很多藉口，一時話政治現實，一時話團結抗敵，但其實，中國共產黨身為執政者坐擁大量資源人脈，可以做出無微不至的輿論導引及組織動員，一切並非能與不能的問題，是為與不為的問題。如果黨組織制度令中國共產黨傾向大資產階級，就應該改善黨組織制度；如果國家制度令國務院傾向大資產階級，就應該改善國家制度；而非口是心非得過且過，無限要求人民體諒領導的難處，卻忘記了人民才是處於水深火熱的主角！</p>
<p>活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大資產階級專政，無一個人有義務無聲地忍下去，不反只因無權無勢。政治之事，陰陽奇正，權可謀勢可蓄，中國共產黨在１９２１年召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當時只有二十多人參加，二十八年後已經奪取江山，中共不應該浪費得來不易的勢，更應該戒慎恐懼。</p>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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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亡天下的格局－－－司馬文大戰劉應東後有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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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06 Sep 2010 08:12:03 +0000</pubDate>
		<dc:creator>真雲中龍王</dc:creator>
				<category><![CDATA[生活隨想]]></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會透視]]></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共]]></category>
		<category><![CDATA[中國共產黨]]></category>
		<category><![CDATA[公民力量]]></category>
		<category><![CDATA[公民教育]]></category>
		<category><![CDATA[匯賢智庫]]></category>
		<category><![CDATA[區議會]]></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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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政制]]></category>
		<category><![CDATA[普選]]></category>
		<category><![CDATA[民主]]></category>
		<category><![CDATA[民建聯]]></category>
		<category><![CDATA[選舉]]></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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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中國共產黨，經常強調全國一盤棋，強調民族復興，但效果如何呢？</p>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民主建港協進聯盟、香港工會聯合會和匯賢智庫分別負責爭取不同類型人士的選票：</p>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民建聯（及衛星組織，如公民力量）利用人類劣根性當中貪求小便宜，巨細無遺兼管蛇齋餅糉生老死葬，以有如超任博士金手指般的無限金錢，派一粒又一粒的糖，積蓄「支持者」，在需要時動員出來投票、集會、遊行等；</p>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工聯會將自己包裝成工人的好朋友，搞工人俱樂部，而在真正的大資產階級與工人階級的階級矛盾（甚至衝突）當中背棄工人，但很多工人一日不真正受害，還會以為工聯會很照顧自己，最關鍵的時候，當然又是在需要時動員出來投票、集會、遊行等；</p>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匯賢智庫，看中香港的（偽）中產階級及（偽）公務員，本身有一份（偽）優越感，無須（或看不起）一般「支援」（即民建聯十蚊團及工聯會德文班等等），在投票時，會看看候選人的簡單「背景」（在哪裡畢業、有何專業資格等，並不一定包括人格）、候選人的「台形」（必須男穿西裝女穿套裝，並不一定包括奧巴馬最擅長的辭令）、候選人的「政治取向」（最喜歡「政治中立」、「非政治化」、「實幹」，並不一定包括公民平權和民主憲政）。在（偽） 優越感下，（偽）中產階級及（偽）公務員不能「被動員」，但可以被暗中操縱（<span style="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serif">can be manipulated</span>）。</p>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在中國共產黨領導（兼無限金錢支援）下，有一看似是滴水不漏的偽民意操盤：要咩人投咩票，都有「窿路」。</p>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政治，在中文當中，政就是正，政治就是以正而治、彰顯正道，善治者，應當弘揚正道，教化萬民，民化自然國治，即孟子所講的王天下，換句話講，不正就會不治（會死人架～～！）。</p>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選舉，在民主政治的香港（至少官方都不敢不標榜），仍然是最大規模的政治動員活動：全香港約３３０萬選民，每次立法會選舉約４成人投票，而不投票和不登記做選民，背後可能亦是一種表態，亦是參與了選舉，即是說，選舉活動，其實每次「閒閒地」都有二三百萬人參與、見證、經歷，選舉活動過程的各大小事，正是影響甚至教化每位選民和市民。</p>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入正題，中國共產黨在香港的政治操盤，如此匠心精細、無微不至，但，為甚麼為了一個小小的南區補選，還要動用下三流的、卑劣的方法去拉票？所彰顯的又是甚麼？</p>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我初步陋見，１）是中國共產黨當中負責香港事務的人，親小人遠君子，這個行為，本身亦說明，中國共產黨當中負責香港事務的人是小人。或２）是中國共產黨刻意令每次選舉都是污糟、卑鄙、膚淺、只求蛇宴不求甚解、只求實事不問政治、只講個人偽修養而不講政治大道理，令人不敢參與政治（哪怕只是最低層次的參與：傾閒計），簡言之是愚民政策，動用愚民政策治國，即更加小人。</p>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首先，我深切認同，頭髮顏色不代表個人修養，孫權是紅鬚綠眼，李白是吐蕃人，司馬文本身亦是洋人，故此，金毛青年不一定是黑社會（黑社會亦無須染金毛吧～～～）。然而，縱觀該幾位金毛青年的行為舉止，的確並非頂天立地、以萬民福祉為本份的君子：１）在攝錄機前或加快腳步或無奈掩面，不敢面對自己的行為，不敢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正表示他們並不真心相信自己的所作所為是為了薄扶林的選民有益，更遑論為了國家民族前途了；２）他們所用的橫額標語，不外乎幫助「插水青年」「擴大效果」，即強調「司馬文打人」，他們的行為，缺乏對事件的分析批判，是徹底的馬前卒小角色。動用小人以小人方法和行徑助選，是哪門子的大國大黨風範？中國共產黨，親小人就有如此效果。</p>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再講「插水事件」，在下修讀生物學，深知人體起碼都需要車禍撞斷腳的劇痛，或直接傷及中樞神經，才會立即不省人事，而該名青年正值青壯年華，就算真的被司馬文拉倒，亦不致於立即倒地休克，民間智慧告訴我們，「只有裝睡的人叫不醒」。中國共產黨，找來１）真正的東亞病夫、或２）在茲事體大的選舉中抹黑對手的小人，是擺明的親小人。</p>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至於「律師信事件」，我不多講了，孔子話：「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選民誤解，候選人不解釋，而竟然發律師信威嚇，小人至此，在下不想形容了。</p>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眾目睽睽下的小人政治，令未參與政治的人士卻步，政治參與的邊緣人士「掉頭」，愚民政策，又見一斑。</p>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以我所知，民建聯、工聯會當中，都有些人是胸懷治國抱負的君子，中國共產黨在建制內都不能提拔善用志士仁人，真是亡天下。</p>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
<p style="margin-bottom: 0cm" lang="zh-TW">幸甚！選民眼睛還是雪亮，司馬文先生雖被抹黑，但不慍不火繼續默默耕耘，這就是大將之風。這次選戰，洋人比華人更有君子氣度，如果中國共產黨繼續親小人，口口聲聲的民族復興從何說起呢？</p>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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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只有公義才能解決深層次矛盾──與田北俊先生商榷</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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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4 Sep 2010 12:19:11 +0000</pubDate>
		<dc:creator>青峰</dc:creator>
				<category><![CDATA[社會透視]]></category>
		<category><![CDATA[不公義]]></category>
		<category><![CDATA[公帑]]></category>
		<category><![CDATA[地產商]]></category>
		<category><![CDATA[田北俊]]></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黨]]></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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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9月3日，前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先生於《明報》發表〈2.2萬億儲備再多無用  解決深層次矛盾更重要〉一文（下稱「田文」）。閱畢鴻文，深深感受到田先生對香港社會矛盾的擔憂和對市民福祉的關切。然而，當中一些觀點，不無可議之處，實須商榷。</p>
<p><strong>政府理財不善當譴責</strong></p>
<p>田先生鴻文中，提到政府應增加福利開支，大幅擴張社會安全網，令香港「2.2萬億外匯儲備，當中包括政府財政儲備5099億元」的鉅額外匯和庫房儲備不會成為「一堆沒有實質意義的數字」。田先生引述的數字，是香港市民以血汗、勤勞、辛酸所換來的成果。政府的確有責任小心管理這筆財產，既要保持財政健全，又能做到還富於民、藏富於民，而絕非當一名田先生所說的「守財奴」。文中列舉政府理財不善令弱勢者難獲合理照顧、貧富懸殊、民怨加劇等，都是明擺着的事實。這方面，相信大多數市民都會同意田先生的看法。</p>
<p>「田文」有值得支持的地方，可是，值得商榷甚至反駁的觀點則更多。</p>
<p><strong>應從社會不公反省黨的路線</strong></p>
<p>田先生罵政府「孤寒成性」、「理財不善」後，即為自由黨呼冤。文章指出，政府在財政上「一直以靠嚇的方式誤導市民與我」，「導致自由黨於民生事務及開支往往傾向保守，不惜與民生派政黨對着幹」，以致「流失不少票數」。其實，作為政黨，應有本身的政治承擔、智慧和勇氣，不能將自身的失敗完全歸咎於一個外因。</p>
<p>自由黨成立以來，一直堅持參與直選，是商界中最願意循正途從政的組織，這是必須肯定和讚賞的。2003年，在「23條」的關口上，田先生沒有被政府誤導，臨崖勒馬，一度被視為「人民英雄」，自由黨的支持度也因而大升。這說明政治人物或政黨，只要本着基本的良知，明白市民的想法，做正確的事，就會得到公眾的支持，又何須盲從政府的誤導呢？自甘盲從政府的誤導，最終自吃苦果，抱怨又有甚麼用呢？這不會得到政府絲毫憐憫的。</p>
<p>近年，自由黨在政壇上一再被邊緣化，問題主要是出在自己身上，在回應社會不公不義方面尤其糟糕。自由黨一直支持不公不義的功能組別自不必說，單是最低工資的爭論，就令自身元氣大傷。3月，自由黨副主席張宇人提出「20元最低工資」，這既是刻薄無良，也是對香港打工一族的巨大侮辱。「20元最低工資」論不但激化商界和打工一族的矛盾，更嚴重打擊了自由黨的形象，大大破壞自由黨本已甚為薄弱的地區工作，對在地區上辛苦經營的黨員極為不公。事後，自由黨只是強調張宇人所說的不代表黨，沒有要求張宇人退黨或開除其黨籍，甚至仍然讓他繼續出任副主席，僅作迫於形勢的無奈公開道歉了事。自由黨的政治「智慧」可見一斑。</p>
<p>6月，政改通過後，自由黨主席劉健儀酸溜溜地表示，如果方案（指民主黨所提的方案）是由自由黨提出，不是由民主黨提出，就不會受到同樣的重視。劉健儀說出了事實，但沒有就事實反省：政黨不能脫離群眾，群眾基礎越厚，政治本錢就越大。自由黨和民主黨相比，誰的群眾基礎較雄厚？為甚麼自由黨總是無法增加、鞏固群眾基礎？</p>
<p>再說，自由黨一直標榜自己是商界的政黨、支持香港的中小企、關心香港經濟、關心香港前途。對於這些標榜，自由黨應撫心自問：大型壟斷式連鎖超市向供應商收取過高的「上架費」，自由黨有沒有為供應商申冤？壟斷式的燃氣、電力，價格高得不合理，令中小企百上加斤，自由黨有沒有為中小企申冤？世界頂級超高租金吸盡商戶的膏血骨髓，自由黨有沒有為商戶申冤？當香港人不斷被超級財團剝削、當香港的前途正被超級財團斷送、當政府不斷向超級財團輸送民脂民膏時，自由黨有沒有為香港人、為香港申冤？如果自由黨自問或多或少都有「出過吓聲」，請問自由黨，這種申冤的聲音大，還是打壓最低工資的聲音大？「20元最低工資」是否一個予公眾印象深刻的鮮明答案呢？</p>
<p>或者，抱怨政府已成香港的風氣，這也只能怪政府自己長期的、結構性的無能無恥。但是，田先生在抱怨政府誤導自由黨時，是否應讓自由黨先來個反躬自省呢？自由黨如有意反躬自省，就一定要由社會公義和市民大眾的切身處境入手，不能妄圖單靠埋怨政府而得到公眾支持。</p>
<p><strong>市民不仇商只仇不公不義</strong></p>
<p>田先生代表商界，「田文」自然不能不提到近來所謂的「仇商」情緒。文中說：「政府只顧累積儲備，取之於商，卻未有用之於民，市民無法享受經濟成果。社會貧富懸殊日益嚴重，市民怨氣無處宣泄，責怪政府之餘，也將不滿指向商界，漸形成一股反商情緒，商界被標籤為『官商勾結、輸送利益、無良僱主』等等，我感覺商界有冤無路訴『被屈食死貓』。」還說「仇商瀰漫下，商界的一舉一動都動輒得咎」。敢問田先生：「市民真的如此『仇商』嗎？」</p>
<p>香港是重商的社會，市民從不仇商，對於一些對香港有重大貢獻的實業家如黃克競、蒙民偉、田家炳、蔣震、邵逸夫等等諸位慈善殷商，香港市民從不吝嗇一份發自內心的尊敬。對於相對地弱勢的中小企、小商店、小商販等，市民也多是支持的，甚至加添一份同情。田先生為商界受「仇商」之苦而叫屈，作為市民，應該齊聲向田先生說一句：「唔好屈我。」</p>
<p>香港人不仇商，但也真的有「仇」。所仇的是一種現象：不公不義。如果田先生想知道甚麼叫不公不義，或可先思考一下以下問題：為甚麼超級地產財團會得到政府源源不絕的利益輸送？為甚麼賺盡香港市民血汗的超級地產財主，坐擁富可覆國的財富和政治利益之餘，還要經常不可一世地以撤走資金來恐嚇市民？為甚麼小市民窮一生的努力，都無法換來合理的居所？為甚麼一般打工仔女的職業保障越來越少、工時越來越長、福利越來越差？為甚麼香港財富不斷增長的同時，小市民的生活質素卻越來越惡劣？大部分人創造的財富為甚麼只會流入一小撮最富有、最貪得無厭的人的口袋之中？為甚麼地產資本可以肆無忌憚地摧毀香港珍貴的鄉郊土地，破壞香港的自然生態？為甚麼地產資本可以任意吞噬市民的每一寸生活空間和香港的前途？</p>
<p>香港一向奉行高地價政策，土地成為最昂貴的資源，也幾乎是一切經濟活動的根本。誰控制了土地資源，誰就能主宰香港、宰制港人。多年來，各大地產商從必然穩賺不賠的地產生意中，取得超級暴利，而地產商旗下的商場租金、各大屋苑的管理費等，又是天文數字的長期附帶利潤。同時，地產財團又利用賺得的暴利染指通訊、電力、燃氣、超市、零售、交通等。7月5日《經濟日報》報道，現時五大地產商的土地儲備，超過政府三倍。控制土地、建樓、賣樓、收取高昂租金、染指公共事業、控制大部分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令一般市民完全受地產商宰割，再加上賣樓時的各種謀財「陰招」，令社會怨聲載道。如此情況下，香港人怎能不怨氣衝天：有錢買樓的，怨地產商詐騙；沒錢買樓的，怨地產商抬高樓價令他們無力安居；中小企怨地產商不斷加租，令它們的生存空間越縮越小；追求公義的人怨地產商貪財不義，令貧富懸殊惡化……</p>
<p>田先生所說的所謂「仇商」，當中的「商」，相信是由超級地產商而來的以偏蓋全吧！敢問田先生，富可覆國的超級地產大財閥，在香港有多少人？他們的財富和權力即使可以壟斷和控制整個商界、整個社會、大部分香港人的人生、大部分香港人的下一代，但可不可以代表整個商界？可不可以代表香港的大部分商人？</p>
<p>「田文」指出：「香港擁有如此龐大的外匯儲備額，除了追逐排名外，有何實際用途，還要累積至多少才算足夠呢？」田先生大可根據這個邏輯，問一問香港的地產大財閥：「香港地產巨富擁有如此龐大的身家，除了追逐《福布斯》排名外，有何實際用途，還要累積至多少才算足夠呢？」如果田先生能公開地問這一個問題，田先生和自由黨的民望，必定會大大提升。</p>
<p>至於政府，為超級地產巨富服務和輸送利益的例子更是順手拈來。不信？可以讀一讀近期洛陽紙貴的潘慧嫻《地產霸權》。市民的血汗、香港的公帑，有多少是通過政府的政策，直接或間接地拱手相讓給地產大財閥？田先生只批評政府「守財奴」，只是說對了事實的一部分，因為他忽略了政府「守財奴」的對象：對一般市民和中小企是「守財奴」，對地產大財閥卻是「大花筒」。這可跟「田文」中所說的「我並非追求一下子的大花筒」背道而馳啊！</p>
<p>田先生說政府的儲備是「取之於商」，可是，不要忘了，商界，尤其是地產大財閥的利潤卻是「取之於民」，是不折不扣的民脂民膏啊！大家看一看各種和香港市民有關的入息統計、看一看香港貧窮人口的增長、看一看《福布斯》的世界富豪榜，就會知道現行政經結構上的不公不義，令普羅大眾只有被「取」、被剝削、被搾乾搾淨的分兒。「田文」指有商界人士感到「被屈食死貓」，但現實卻是普羅市民越來越感到即使窮一生之力，「連死貓都冇得食」。這一切告訴我們，不公不義，才是港人的仇怨所在，才是香港的根本深層次矛盾所在。</p>
<p>事實證明，香港人所仇的，是不公不義，這絕不能和「仇商」掛鉤。所謂港人「仇商」，根本是子虛烏有亂扣帽子的瞎扯，希望田先生明鑑。</p>
<p><strong>錯藥一：倡減利得稅不提減租</strong></p>
<p>由於「田文」將民怨單純歸因於政府「孤寒」和市民「仇商」，故文中所開的「藥方」，也有因斷錯症而用錯藥的情況。</p>
<p>錯藥之一，就是提倡削減利得稅而不提減租。在香港經商的一般中小企老闆，說「生意易做」的應不會很多。生意難做的原因何在？成本高是主因。成本高的原因何在？超高租金就是答案。香港的營商租金有多可怕、多不合理、多不人道？讓租用私人物業的中小企老闆和商舖老闆回答吧！讓被領匯宰割的小店商戶回答吧！讓各種國際性的租金調查回答吧！田先生在商界多年，相信不必任何人向他回答吧！</p>
<p>可是，「田文」提到減輕中小企的經營成本時，卻提議「中小企利潤低於100萬可免稅」。這又真的是令人莫名其妙。香港利得稅之低世界聞名，租金之高也令世人咋舌。減去小小的利得稅，遠遠不及大幅減租來得實際和實惠。這一點，為甚麼田先生會看不到呢？</p>
<p>目下香港的超高租金，問題還不單在「高」，更要加上盤剝的恐怖和可惡。例如現時一些商場大業主，會強迫商戶支付基本租金，並在商戶的盈利中抽取額外的租金「分紅」。也就是說，商戶生意差時大業主不會減租，生意好時大業主就會跟商戶「分身家」。如此，等於訂立變相「最低租金」的同時又設立「有加冇減」機制，我們只能向商戶歎一句：「問你死未！」若由這種變相「最低租金」想起可憐透頂的最低工資，普羅市民又如何能不愁不怨。「愁」加「怨」，得出一個「仇」字，也就自然不過了。</p>
<p>田先生提議減利得稅，為甚麼不提「減租」二字呢？缺少了這兩個字，可說是「田文」的一大盲點，也是田先生斷錯症、用錯藥的顯證。</p>
<p><strong>錯藥二：單純以公帑為不公義「埋單」</strong></p>
<p>另一劑錯藥，就是單純以市民的血汗公帑為不公義「埋單」。</p>
<p>田先生提出以2.2萬億儲備來解決深層次矛盾，這可說是「田文」的「主力重藥」。然而，不要忘記，這2.2萬億不是政府的財產，而是所有香港人的血汗，政府只是盡自己的責任來管理這筆錢而已。動用市民的血汗來濟市民之急，本屬天經地義。不過，深層次社會矛盾源於政經制度不公。如果這種單純向超級財團輸送市民膏血的可恥剝削制度不變，無論發放多少公帑，錢最終只會直接或間接地落入超級財團手中，市民只有「大出血」的分兒，電費補貼就是顯例。</p>
<p>2008年，政府宣佈動用庫房的錢給全港住戶作電費補貼。這表面上可以纾緩當時高通脹下的民困，可是，補貼的一分一毫公帑也就全數流入兩家電力公司的荷包，無異於用市民的血汗向財團「派糖」。政府事前、事後、至今，有沒有從開放電力市場、調整電力公司不合理超高利潤的機制入手，長遠地減輕市民和商界的負擔呢？一個字：冇。</p>
<p>由電費補貼這個小小事例可以證明，單純地「開倉派米」而不作結構性的公義改革，就等於是用公帑為財團暴利「埋單」、等於是將市民的血汗倒進不公義的無底深淵。田先生的建議，相信正中超級財團的下懷。有正常腦袋的人請想一想：「超級財團掏光民間財富的同時，會對政府手上的二萬多億元市民血汗公帑視而不見嗎？」</p>
<p>田先生這劑重藥，原意是以公帑濟民，用心良苦。可惜，田先生完全沒有考慮用「公義」這味藥來配合。最終，單純以公帑為不公義「埋單」的這劑重藥，只會變成超級財團的超級糖果（名副其實的「派糖」），同時成為市民和整個香港的烈性毒藥。只要田先生認清事實，相信即使怎樣不滿政府，都不會如此陷政府於不義、陷市民於水火吧！</p>
<p><strong>只有公義才能解決深層次矛盾</strong></p>
<p>觀乎田先生的鴻文，簡單地將民怨歸因於公帑太多和政府不肯花錢，看不到超級財團的貪婪所帶來的不公、看不到政府服侍超級財團所帶來的不義、看不到社會最根本深層次矛盾的所在，實在是重大缺失。然而無論如何，田先生為港建言之誠，卻是毋庸置疑的。</p>
<p>「田文」尚有許多值得討論的地方，筆者不才，只能就以上所見的一些要點發表愚見。還望各界高人就「田文」多加談論，莫負田先生為香港建言的一片苦心，也同時為拆解香港的困局貢獻良策。另外，如本文無意中對田先生有所冒犯，懇請田先生海涵見諒。</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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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八十後」何苦跳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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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3 Sep 2010 10:29:15 +0000</pubDate>
		<dc:creator>凱域</dc:creator>
				<category><![CDATA[社會透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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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日前上水天平邨再有兩名年青人跳樓，其中一位死者是年僅23歲的「傑仔」。大家一定會問，究竟是什麼原因驅使這位「八十後」走上絶路?雖然其自殺動機有待調查，但從新聞報導的「表面證供」推斷，我估計主要原因是以下兩個。</p>
<p>一、 鼓勵競爭壓力超標<br />
香港是一直是個資本主義天堂，社會事事講求經濟效益，並常以賺錢多寡作為衡量一個人成功與否的標準。自從1997年金融風暴之後，政府更大力提倡「全球化」，揚言要把香港打造成「亞洲國際都會」和「知識型經濟社會」。政府和商界極力鼓勵市民「自我增值」，並重新提倡艱苦奮鬥、逆境自強和自力更生等「獅子山精神」(又曰「香港精神」)，而傳媒又常常吹捧那些少年「股神」的所謂成功故事。在這種激烈的競爭風氣之下，人與人之間互相比較事業和金錢，你說自己經買了多少層樓，我說我股票賺了多少多少。個人面對的壓力之大，可想而知。可能受到這股競爭風氣的影響，傑仔對事業發展和薪金看得很重。據報導，傑仔會考後即投身飲食業，曾任職多間大型飲食集團的樓面工作。為了在該行發展，更購買不少飲食業管理的書籍在家中閱讀，更自製筆記，寫下重點。但奈何傑仔早前被一間工作了一星期的泰國餐館辭退，感到悶悶不樂，最後更自尋短見。試想想，如果這個社會的競爭風氣不是那麼激烈，貧富懸殊不是那麼嚴重，傑仔即使沒有事業，薪金比較低，心理亦不會那麼難受。</p>
<p>二、 地產霸權遺害青年<br />
不少低學歷和缺乏工作經驗的年青人都會選擇投身飲食業和零售業，擔任樓面、學徒和銷售員等職位。但正如不少人說過，租金佔飲食業和零售業經營成本的很大部份，而香港很多商場都是地產大財團所擁有的，他們的商鋪租金很高，而且會根據商戶的盈利來調整租金，商戶賺得越多，租金亦會相應增加。這造成兩個負面效應：一、是商戶為了生存，會壓低僱員，特別是年青員工的薪金；二、租金昂貴，亦使很多有意開設食肆和經營零售業的人卻步，直接減少了年青人的就業機會。傑仔被泰國餐館辭退，當然可以有很多原因，可能是他態度惡劣，或者能力不足，但如果租金不是那麼高，餐館盈利就能提高，辭退傑仔的壓力亦會相應降低。即使傑仔被辭退，如果飲食業因低租金而暢旺起來，他亦較容易另覓新工，根本無懼被人在網上「封殺」。所以，有理由相信地產霸權是迫青年上絶路的幫凶。</p>
<p>加強教育無補於事</p>
<p>在發生多宗年輕人自殺事件後，有上水青年中心中研究加強年輕人的生命教育，並推行義工計劃，希望可以改善情況。但社會學的奠基人涂爾幹(Durkheim)早已在其大作「自殺論」中指出，自殺是一種社會因素導致的現象，並且反映社會的「混亂狀況」。正如上面分析，我認為青年人自殺，主要是因為缺乏事業發展(或實現自我價值)的機會和熾熱的競爭風氣等社會因素。透過生命教育等方法「小修小補」，而不從政策上去改革社會的話，年青人的自殺問題是很難有效改善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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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主權問題，不可造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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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3 Sep 2010 06:41:24 +0000</pubDate>
		<dc:creator>白光</dc:creator>
				<category><![CDATA[新社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環球視野]]></category>
		<category><![CDATA[劫持人質，菲律賓，次主權，國際關係]]></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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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8月23日在菲律賓發生的劫持人質事件，導致8名港人受害，菲律賓特警顢頇無能，無辜港人遇害，令人悲憤。</p>
<p>當港人稍微收起哀慟，悲劇卻引來了一場所謂香港是否擁有「次主權」的爭論。緣起國際關係專家沈旭暉教授於8月27日在《明報》發表了〈解構香港次主權──從曾蔭權致電菲律賓總統談起〉，又於9月1日在《信報》發表〈再解讀阮次山現象：曾蔭權有錯嗎？〉，提出學術上的「次主權」框架，宣稱「香港擁有的就是次主權」，並且以此支持特首曾蔭權直接致電菲總統。</p>
<p>我相信沈教授撰文的用意並不是要挑戰中央主權，而是真心從學術出發探討問題。然而，沈文中不少值得商榷之處，而且關乎主權和「一國兩制」的詮釋，玆事體大，必須點出以正視聽。</p>
<p>首先，沈文錯指香港在菲國特警營救人質事件上，「就是派代表營救、談判、調查、起錨，也無須觸及國防外交」，又指香港參與了反洗錢金融工作體（FATF），香港特首可以值此對菲安保表示不滿，論點牽強。另外，兩篇文章中，沈以《基本法》賦予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涉外關係(External Relations)權，包括涉外經濟、治安、文化、體育等」，宣稱在他定義的「次主權」平臺上，香港已經擁有中央授權，可處理如菲律賓營救人質般的涉外事務。這種詮釋，特別是「涉外治安」一項，明顯超出了《基本法》條文内容，而且未經中央政府認可，令人感覺他在鼓催香港特區擴大在對外關係上的權力。</p>
<p>一個國家發生挾持外國人質事件，由本國出動特警營救，屬於本國警權範圍，照理該國擁有主權。如果該國無力營救人質，而要求人質所屬國或者國際組織協助，這也是該國決定授權別國或國際組織介入，至於介入的範圍和程度，也應由該國界定。人質所屬國可以表示關注，也可以提議在該國同意下，派出執法部隊協助營救，但除非掌握該國主權的政權已經實際上掌控不了局勢，甚至發生政變、騷亂、内戰等，而當時的情勢又有機會造成人道危機，國際社會或其他國家才有理介入——但即使如此，國際社會或其他國家也應該非常謹慎。菲特警即使再無能，其政府對主權的掌控毋容置疑，挾持人質事件也不足以要求外國介入。要求「派代表營救、談判、調查」（我不明白「起錨」在文中的意思），明顯干涉菲律賓政府的内政，如何不觸及外交？況且，即使是中央政府提出干涉要求，在外交上也是「非常手段」，肯定引起菲國和其他國家的反彈。這次事件未閙成外交風波，大概是各國都知道香港實際上無此權力，因而不把這通電話當一回事而已。如果菲政府認爲此事干涉到其内政，影響到中菲兩國關係甚至南中國海局勢，特區政府承擔得起後果嗎？</p>
<p>另外，沈文宣稱《基本法》賦予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涉外關係(External Relations)權，包括涉外經濟、治安、文化、體育等」，認爲在此他定義為「次主權」的範圍内，香港特區可以利用現有平臺自行處理此「涉外事務」，也令人費解。首先，《基本法》從來無提及過「次主權」，將〈第七章·對外事務〉中授予香港的部分對外事務權引申為「次主權」，並且以此來詮釋特區政府有權就挾持人質事件向菲政府交涉，非常牽強。</p>
<p>玆事體大，討論時必須根據《基本法》原文：</p>
<p>「第一百五十一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在經濟、貿易、金融、航運、通訊、旅遊、文化、體育等領域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地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簽訂和履行有關協議。</p>
<p>第一百五十二條  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適當領域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派遣代表作爲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的成員或以中央人民政府和上述有關國際組織或國際會議允許的身份參加，並以『中國香港』的名義發表意見。</p>
<p>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p>
<p>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已參加而香港也以某種形式參加了的國際組織，中央人民政府將採取必要措施使香港特別行政區以適當形式繼續保持在這些組織的地位。</p>
<p>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參加而香港已以某種形式參加的國際組織，中央人民政府將根據需要使香港特別行政區以適當形式繼續參加這些組織。</p>
<p>第一百五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的國際協議，中央人民政府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情況和需要，在徵詢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決定是否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p>
<p>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參加但已適用於香港的國際協議仍可繼續適用。中央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授權或協助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作出適當安排，使其他有關國際協議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p>
<p>沈文指香港參加了反洗錢金融工作體（FATF），「特首足以在FATF表達對菲律賓安保不滿」。香港的確根據《基本法》條文賦予的權力，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加入了FATF，但是該組織雖然無明確界定的憲章或期限（參見該組織網站的介紹：<a href="http://www.fatf-gafi.org/document/57/0,3343,en_32250379_32235720_34432121_1_1_1_1,00.html">http://www.fatf-gafi.org/document/57/0,3343,en_32250379_32235720_34432121_1_1_1_1,00.html</a>），卻説明是針對國際洗錢活動和資助恐怖主義，與挾持人質這類公共安全事件無關，更無法理權限讓參加單位就此類事件循其組織途徑交涉，特首又如何可以在FATF表達對菲律賓安保不滿？</p>
<p>包括沈教授指出的FATF在内，我看不到任何香港以「中國香港」名義加入的國際組織或協議，可以作爲香港特區對菲「派代表營救、談判、調查」，或者正式交涉的國際平臺，更不存在動用所謂「次主權」的空間。</p>
<p>而且，從《基本法》條文看，中央並無授予香港「涉外治安權」，也無授予香港任何外交方面的「剩餘權力」，沈教授對《基本法》的詮釋，將相關條文引申為香港擁有「次主權」，理據薄弱。當然，一直無授權不代表中央政府在此事上不會授權予特區政府處理，但是這次特首分明無先獲取中央授權，實屬越權。</p>
<p>在外國有港人被挾持，特區政府當然有責任適當處理，盡量保護港人生命。但是，此事牽涉外交事務，關乎國體，玆事體大，必須謹慎處理，不能「事急馬行田」。爲了未來能更好地就類似事件應變，特區政府必須徵求中央政府意見，制定一套通報和應變程序，而《基本法》既然規定外交權歸屬中央政府，程序當然也須由中央決定。這不存在香港特區是否自我矮化的問題。</p>
<p>在特區的對外事務方面，其實在「一國兩制」的設計中並非無相關機構負責處理，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的設置，就是為了處理在特區自治範圍以外的與香港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p>
<p>該公署在8月24日的公告〈香港同胞在菲律宾被劫持事件〉中，明確交代了該署在得悉港人在菲被挾持的情況後，已「即向外交部報告並與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密切聯繫，協調各方盡一切努力解救被劫人員。」説明外交部認爲這事屬於「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的與香港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應由公署與特區政府一起處理。而直接致電菲總統，牽涉中菲外交關係，不應由特首自行決定。</p>
<p>特區政府竭力保護港人生命，為港人在境外爭取，我絕對支持。但是，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這次挾持人質事件，牽涉菲國主權，更涉及中央的外交權，不容造次，特首直接致電菲總統的做法，絕對不值得鼓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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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春秋戰國兵器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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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1 Sep 2010 10:16:28 +0000</pubDate>
		<dc:creator>武大郎</dc:creator>
				<category><![CDATA[生活隨想]]></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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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由周潤發和周迅主演的《孔子‧決戰春秋》﹐戲中最令人嘖嘖稱奇的除了孔子的愛情戲外﹐還有孔子披上戰甲上戰場的場面。</p>
<p>春秋時的戰爭以戰車為主﹐非步兵或騎兵﹔而武器以銅來製作為主。戰車以三人為一組﹐中間的駕車﹐兩側的以弓和戈為武器。戈乃一把刺刀用繩橫綁在長柄上﹐用釘釘固﹐末端有金屬鐏﹐以便插入地中﹐以劈和啄刺殺敵及把敵人鉤落戰車。矛乃戈之後最常用的兵器﹐有凸背及兩側為扁葉狀﹐長約人的三倍﹐矛背上有刃﹐殺傷力強。弓弦用絲和動物筋做﹐弓身用角、皮、干、漆做成。箭頭以銅制的為主﹐但也有骨制和石制的。春秋晚期開始出現鐵制兵器﹐在戰國時騎兵興起﹐取代戰車﹐而戟也開始出現。戟乃戈和矛的結合﹐主要部份分為刺和緩。</p>
<p>防衛武器有用滕、木、皮甲和青銅做的盾﹔有皮革制的甲冑﹐裝有青銅飾物﹔有木胎皮甲﹐外貼上革片﹐內附木胎。</p>
<p>劍為步兵所用﹐約人的身那麼長﹐用於直刺﹐且短柄而寬刃﹐設有後箍﹐以便抓穩。刀則以吳鉤最聞名﹐乃一彎刀﹐產於吳國。</p>
<p>攻城和守成武器以櫓、轒轀、雲梯和距土山為主。櫓即巢車﹐用來登高以遙望敵陣﹐也可偵察地形﹐可以升降﹐狀如鳥巢﹐建造需時約三個月。轒轀即衝鋒車﹐也可用來掩護士兵挖掘地道。</p>
<p>周朝的兵器除了戈、矛、戟外﹐還有於四川西部盛行的銅戣、盛行於北方草原的管銎斧、以及銅鉞、青銅刀、銅鈹、帶矛狼牙棒等等。</p>
<p>周朝的鑄劍術非常聞名﹐當中家傳戶曉的干將劍與莫邪劍﹐相信大家也耳熟能詳。干將劍與莫邪劍乃一對雌雄劍﹐干將劍為雄劍﹐刻有龜紋﹔而莫邪劍為雌劍﹐刻有波浪狀的紋。由於干將與莫邪乃兩夫妻﹐世人又稱干將劍與莫邪劍為「愛情之劍」。傳說更指干將與莫邪投身於鑄劍爐中﹐以身成劍﹔另說干將與莫邪只是把頭髮和指甲熔於鑄劍爐內﹐以賜給劍有靈性﹐非以身殉劍。</p>
<p>說起周朝的鑄劍師﹐不得不提干將之師傅、莫邪之父親—歐治子。歐治子為越王勾踐鑄了三大兩小的名劍。三把大劍分別是價值兩座萬戶城的「仁道之劍」湛盧﹐乃五劍之首﹐舉世無可匹敵﹐更可預示國家之興亡﹔連駿馬城池也買不到﹐亮麗華美且能斬釘截鐵﹐有「芙蓉出水」美號的純鈞﹔以愛女莫邪命名的勝邪﹔兩小分別是刺客專諸藏於鳳尾鱭魚體內﹐用於刺殺吳王的魚腸劍﹔銳利無比﹐能削鐵如泥的巨闕劍。楚王更邀請歐治子為楚國鑄下三劍﹐分別是有典故《劍氣與龍光》、《豐城劍氣》的主角龍淵﹐又稱龍泉﹔和龍淵一對的太阿﹐又稱太哥﹔花紋如流水的工布。</p>
<p>以上十劍和永不生鏽的越王勾踐劍﹐統稱為周朝十一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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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香港不容種族主義</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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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9 Aug 2010 04:18:06 +0000</pubDate>
		<dc:creator>青峰</dc:creator>
				<category><![CDATA[社會透視]]></category>
		<category><![CDATA[少數族裔]]></category>
		<category><![CDATA[弱勢族裔]]></category>
		<category><![CDATA[種族主義]]></category>
		<category><![CDATA[菲傭]]></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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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香港遊客在菲律賓被挾持，最終釀成港人8死7傷慘劇。由於菲國政府和警方在事件上的差劣表現，引起港人憤慨。事件亦殃及池魚：有人在網上呼籲港人停止聘用菲傭；有菲傭表示僱主在事件後對她們態度轉差；有菲傭聲稱因事件而被解僱；有不明來歷的手機短訊謠傳香港政府會推出中止菲人簽證等「排菲」政策；主要互聯網搜尋器的「熱門」搜尋欄中，赫然出現「菲傭恐慌」一詞。一般相信，這些都只是少數港人一時激憤的情緒表現，而菲傭是否因慘劇而遭辭退也難以證實。不過，上述的現象，多少也能反映香港一些少數族裔的弱勢處境。</p>
<p>在世界許多地方，種族主義是一個揮之不去的邪靈。近代西方的種族屠殺、種族暴亂等，都叫人心寒齒冷，難怪在西方很多體育比賽上，都少不了「SAY NO TO RACISM」一類反種族主義的標語了。相比之下，香港的族裔關係顯得和諧很多：香港人重視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會因為本身所屬的族裔而受到法律歧視；各族裔可以自由出入任何公眾場所、通婚、選擇職業、參政議政，更不必擔心遭到強行同化。香港不同族裔長期和平共處，沒有發生過種族暴亂，實在是香港人的驕傲。</p>
<p>族裔和諧是香港的傳統，但是，在社會的現行建制、文化之下，本地的少數族裔，尤其是人數較多的南亞和東南亞人，是否得到平等的發展機會？是否得到完全公平的對待？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是否完全沒有受到歧視？佔九成多人口的華裔對他們的文化、生活、風俗等是否有足夠的了解？這些都是實實在在的疑問。</p>
<p>香港南亞和東南亞的少數族裔，予人的印象是大多從事體力勞動、保安、家庭照顧等基層工作，處於明顯的弱勢。近年常聽到一種意見，指少數族裔不懂中文，限制了他們融入社會和發展機會。其實，居港的少數族裔，應包括白人、日本人、韓國人在內。這些祖家多屬富國的人，很多都不懂中文，不但沒有難以發展和融入社會的問題，發展機會甚至可能比本地華人更多，如果有人說他們是弱勢社群，一定會被人譏笑為傻瓜。相反，祖家多屬較貧窮國家的居港少數族裔，即使英語流利，甚至會說粵語，在實際生活上都難以和本地華人及其他強勢族裔機會均等，以致長期處於弱勢。這說明了香港社會中刻意製造的種族隔離或不存在，但無形的種族圍牆卻一直豎立。少數族裔是香港這個家的重要成員，為香港拚搏和貢獻，對他們任何有形無形的不公，皆必須移除。</p>
<p>當然，香港有其獨特的歷史發展和社會文化，即使是同文同種的內地新移民，也會有融入社會的問題，故我們不應將本地一些少數族裔所面對的問題跟西方可怕的種族主義等同起來。然而，近日的事件，仍然凸顯出一個問題：一件個別的突發事件，也可以引起香港不同族裔之間的緊張情緒。這是一個必須警惕的訊號。由於香港弱勢族裔與主流社會之間存在隔膜，族裔之間因生活上的磨擦（如外傭與港人僱主的衝突）和個別事件（如這次人質慘劇）而關係惡化，這個機會是不能排除的，絕不可掉以輕心。</p>
<p>人質慘劇在考驗香港應變能力的同時，也考驗港人的理智和胸襟。幸好，面對近日的「仇菲」歪論和謠言，政府、政黨、民間組織、網民等，一再呼籲市民不要針對在港菲人，而所謂「仇菲」情緒亦不見有惡化跡象，證明大部分香港人都是理性的、能分清是非黑白的。長遠來說，香港應該進一步改善少數族裔的處境，打破族裔隔膜，促進社會共融，才能令種族主義在香港沒有丁點兒萌芽的土壤。作為處於社會支配地位的華裔港人，在這方面是掌握了主動權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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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區議會應增強職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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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9 Aug 2010 00:25:22 +0000</pubDate>
		<dc:creator>麻鳩次郎</dc:creator>
				<category><![CDATA[社會透視]]></category>
		<category><![CDATA[政制]]></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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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前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於2000年宣佈解散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一轉眼已十年。</p>
<p>當年特區政府曾承諾增強區議會職能，然而，直至今天，區議會只是一個諮詢組織的地位不變，沒有實質市政管理權力。</p>
<p>雖然這十年期間，曾有零星討論要求增強區議會職能，始終不成氣候。筆者久不久也遇到一些區議員，包括政黨議員或獨立議員，與他們談及此事，雖然他們對於區議員職權極之有限，難以有效地幫助市民而耿耿於懷，但只停留在口頭抱怨。</p>
<p>香港近日通過政改方案中的區議會方案，區議員有權提名更多候選人晉身立法會，明年區議會選舉成為人們的目光焦點。再加上近年來食環署出現連番失誤，各類市政問題如骨灰龕等日益棘手，提升區議會職能日漸成為輿論焦點。</p>
<p>文匯報於7月22日發表了一篇題為《施政各區承擔‧提升區議會職能》的社論，文中指出：「當局也是時候研究下放更大權力予區議會，解決政府因權力過分集中而影響施政效率的弊端，以更好地發揮區議會的作用，改善施政效率。」</p>
<p>筆者十分認同上述文章的論點。政府下放市政權力予區議會，不單只不會阻礙施政，更會令施政有效率。政府集中權力，實際執行的，是前線官僚，所謂官僚，說到底也只是普通受薪職員。受薪職員以打工仔心態行事，理所當然，打工仔面對棘手問題偏向迴避，按章工作、準時收工是打工仔行事法則。</p>
<p>要是市政權力交由民選議員執行，情況就大有不同。先講熱心度，一名民選議員要是沒有改善民生，服務街坊市民的抱負，也不會出來參選。再說，處理棘手問題，疏理各方利益也是這些民選議員的生存之道。因為他們就是靠著解決棘手問題而贏取市民信任，以延續他們的政治壽命。</p>
<p>官僚面對地方棘手問題偏向選擇迴避，結果雪球越滾越大。民選議員遇著棘手的民生問題，越會動腦筋去鑽研、越要動手腳去解決。到底政府集中權力還是下放權力令施政更有?，簡單可見！</p>
<p>筆者近日在一個網台節目中，訪問了北區區議員劉國勳。筆者也特意詢問這位八十後議員對區議會增強職能的看法。劉議員也斬釘截鐵地指出，立志從政服務市民，確實需要相應的權力，才能幫助市民解決問題。此外，劉議員在訪問中透露了他用具創意的手法爭取到一條連線大埔及北區的小巴路線，筆者深表讚服。</p>
<p>讓特區政府下放權力，增強區議會職能，絕對是一件棘手而艱難的工作，當然不是在這裡寫寫文章就能達成。筆者寄望此文可引進一步引發大眾討論，筆者更寄望更多像劉國勳一樣年青、有創意、具魄力的從政者，不同黨派，攜手推動。</p>
<p>深圳建市三十周年前夕，溫家寶總理到訪深圳，特別提到「不僅要推進經濟體制改革，還要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三十年前鄧小平以香港為師配合我國國情，厲行經濟改革，並以毗連香港的深圳作為試點，成立經濟特區。三十年來神州大地因改革開放在經濟上取得輝煌成績，有目共睹。</p>
<p>除了經濟改革，政治改革上香港也可以與深圳攜手擔當先行者角式。為祖國樹立榜樣，政府下放權力，令市政民主化，增加管治效率，香港特區政府責無旁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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